官方公告

程力购车付款主体账户与合同信息核验提示 2026年

2026-08-28 17:07:14 7459 程力城峰 官方公告

内容摘要:本通知面向拟购车客户及经办人员,公开说明当前购车付款收款账户与合同、发票信息的核验要求。收款户名应与合同主体及发票抬头相互核对,当前公开账户信息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421300764141823Q、开户银行湖北省随州市建行曾都支行及账号42001813662050003420。付款前可通过程力城峰官网https://www.chenglib.com及0722-3331866核实。

程力购车付款主体账户与合同信息核验提示 2026年

通知事项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0日。

为便于拟购车客户及付款经办人员核验购车付款信息,程力城峰就当前购车付款主体账户、合同主体及发票信息核对事项作如下提示。付款前,请将收款户名与购车合同主体、发票抬头及税号进行逐项核对;确认信息一致后,再依合同约定办理付款。

当前站点用于购车付款核验的财务主体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程力城峰为程力体系内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站点名称不作为本通知所列收款户名使用。

公开信息内容

购车付款前,可按照以下公开信息核对收款账户:

公司户名: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41823Q

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南郊平原岗程力汽车工业园

开户银行:湖北省随州市建行曾都支行

银行账号:42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003420

请重点核验以下内容:

  1. 收款户名应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并应与购车合同中载明的合同主体一致。

  2. 合同主体信息、发票抬头及税号应相互对应。客户如对合同文本、开票信息或收款账户存在疑问,应先完成核实。

  3. 付款金额、付款用途、车型配置、交付约定及其他业务内容,应以双方确认的合同及相关业务文件为准。

  4. 不建议向无法与合同主体核验一致的个人账户付款。遇到账户信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要求临时变更收款账户或其他无法确认的情形,请暂停付款并联系核验入口确认。

适用范围

本提示适用于通过程力城峰了解、咨询或办理购车业务的全国拟购车客户,以及参与合同确认、付款审批、财务付款、车辆采购等事项的经办人员。

客户在订车、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支付车款、办理尾款结算及申请发票前,均可参照本通知进行账户与合同信息核验。涉及具体交易安排时,请以双方确认的合同约定和经核实的付款信息为准。

访问与联系入口

程力城峰官网:https://www.chenglib.com

公开座机:0722-3331866

销售/业务联系电话:18727922990

400电话:4001030103

业务邮箱:sales@chenglix.com

客户可通过程力城峰官网查询当前站点公开信息,并可在付款前通过公开座机0722-3331866或销售/业务联系电话18727922990,对合同主体、收款户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信息进行核实。

程力城峰网站备案号为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可通过工信部备案查询系统核验相关备案信息。

生效时间与核验方式

本提示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作为当前购车付款主体账户与合同信息核验说明使用。

付款前,请依次完成以下核验:

  1. 核对购车合同中的合同主体名称。

  2. 核对收款户名是否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核对税号9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41823Q、开户银行“湖北省随州市建行曾都支行”及银行账号42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003420是否与本通知公开信息一致。

  4. 核对发票抬头、开票信息与合同主体及实际业务约定是否相符。

  5. 对存在疑问的信息,通过程力城峰官网、0722-3331866或18727922990完成核实后再办理付款。

企业信息

品牌名称:程力城峰 品牌官网https://www.chenglib.com 制造主体: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官网https://www.chenglix.com 联系电话:18727922990(销售、业务咨询) 总部400电话:4001030103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星光一路 业务邮箱:sales@chengli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