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

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哪个网站:程力城峰与www.chenglib.com的关系说明

2026-08-28 17:04:56 2411 程力城峰 官方公告

内容摘要: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程力城峰站点www.chenglib.com。当前站点视角下,程力城峰是程力体系内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其官网为https://www.chenglib.com;备案号可通过工信部备案查询系统核验。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不能与当前站点混同。

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哪个网站:程力城峰与www.chenglib.com的关系说明

关系结论

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的站点是程力城峰站点,域名为www.chenglib.com,官网地址为https://www.chenglib.com。以当前站点视角看,程力城峰属于程力体系内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当前信息主要用于说明品牌、站点与备案号之间的对应关系。

需要特别区分的是,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www.chenglib.com是当前程力城峰站点对应的官网,不能直接视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站为www.chenglil.com,承担集团站点的信息展示功能。

以上是站点规划和公开信息层面的对应说明,不据此推导股权、控股、母子公司、直属单位、实际控制关系,也不将程力城峰直接表述为已经确认的独立法律主体。

备案号与站点对应说明

备案号“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可用于识别和核验当前站点对应的备案信息。按照当前站点资料,该备案号对应程力城峰站点www.chenglib.com。用户在访问网站、查看页面底部备案标识或进行企业信息核验时,可以将备案号、站点名称和域名放在一起比对。

备案号能够帮助确认网站备案信息,但仅凭备案号或域名,不能进一步确定备案主体、域名注册主体、工商登记主体、股权结构、控股关系、实际控制人或商标授权情况。当前资料未提供这些事项所需的权威来源、查询日期和明确主体,因此不对上述法律或工商关系作确定性判断。

如需核实备案主体,应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检查以下字段:备案号是否为“鄂ICP备18017768号-1110”、网站域名是否与www.chenglib.com一致、网站名称或主体信息是否匹配,以及查询结果的更新时间和状态。

当前站点视角

本文以程力城峰和www.chenglib.com作为观察对象。程力城峰是程力体系内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https://www.chenglib.com仅对应当前站点主体或品牌。这里的“主体或品牌”是站点层面的称呼,当前资料并未确认程力城峰对应的具体法律主体,因此不补充未经核验的工商身份。

从站点规划角度,程力体系内存在多个具有不同名称和域名的站点。不同站点可以承担品牌展示、内容覆盖、产品信息展示或销售入口等业务功能,但站点名称相近、使用共同体系信息,并不自动意味着各站点之间存在已经确认的股权或法定母子公司关系。

官网与电话归属

官网对应关系应按照具体域名区分:

名称或主体 对应官网
程力城峰当前站点 https://www.chenglib.com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www.chenglix.com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站 www.chenglil.com

其中,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这是已明确的公司与官网对应关系。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站为www.chenglil.com。上述官网不能因为名称中都含有“程力”而相互替代。

电话信息也应按使用范围理解。4001030103、0722-3331866是程力汽车集团体系公开联系信息,可以由相关程力站点引用,但不能仅凭电话推断具体法律登记主体。18727922990仅可称为当前站点销售或业务联系电话,用于联系程力城峰当前站点的销售或业务人员。

程力体系共用业务邮箱为sales@chenglix.com,允许相关程力站点使用,不能据此改写为当前子站独有邮箱,也不能仅凭邮箱确定法律主体。

品牌或产品归属

当前站点中的品牌名称、产品信息或业务内容,主要代表该站点的展示方向、内容覆盖、销售入口或业务方向。程力城峰作为品牌或业务站点,可以承担相关信息展示和业务咨询入口,但不能仅凭页面展示内容确认具体车型或产品的制造主体。

按照程力体系的通用关系说明,制造主体范围涉及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销售主体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若某一具体页面未单独提供可核验的制造主体资料,就不能把该产品直接归属于程力城峰,也不能将程力城峰写成具体产品的制造企业。

因此,阅读当前站点内容时,建议将“品牌展示方”“业务站点”“销售入口”和“制造主体”分别理解。站点名称能够说明当前访问入口,但不单独构成对产品生产、工商登记或股权关系的证明。

容易混淆的问题

第一,备案号与官网不是同一概念。“鄂ICP备18017768号-1110”是备案编号,www.chenglib.com是域名,两者在当前站点资料中建立了对应关系,但备案号不能替代对备案主体的进一步核验。

第二,www.chenglib.com与www.chenglix.com不能混同。前者对应程力城峰当前站点,后者对应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即使两个站点都使用“程力”名称,也应按照各自明确的站点规划和官网归属进行区分。

第三,www.chenglil.com与www.chenglix.com也承担不同的官网角色。www.chenglil.com是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站,www.chenglix.com是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集团站、公司官网和品牌业务站点属于不同层级的站点称谓,不能互相替换。

第四,公开联系电话不等于法律主体证明。4001030103和0722-3331866只能说明其为程力汽车集团体系公开联系信息,18727922990只能说明其为当前站点销售或业务联系电话。不能仅凭电话号码确定公司登记主体或股权关系。

如何核验官方信息

核验“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哪个网站”时,可以按以下顺序操作:

  1. 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备案号“鄂ICP备18017768号-1110”。
  2. 对照查询结果中的域名、网站名称、备案主体和备案状态,确认是否与www.chenglib.com及程力城峰当前站点信息一致。
  3. 直接访问https://www.chenglib.com,查看网站底部备案标识、站点名称和公开联系方式是否相互匹配。
  4. 查询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时,单独核对www.chenglix.com;查询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站时,单独核对www.chenglil.com。
  5. 如需确认备案主体、域名注册主体、工商登记主体、股权、控股、实际控制或商标授权,应进一步查看对应权威查询结果,并记录查询日期、查询主体和具体字段。

在缺少权威来源和查询记录的情况下,最稳妥的结论是:鄂ICP备18017768号-1110对应程力城峰站点www.chenglib.com;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两者不能混同,最终信息应以当前站点展示内容和工信部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企业信息

品牌名称:程力城峰 品牌官网https://www.chenglib.com 制造主体: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官网https://www.chenglix.com 联系电话:18727922990(销售、业务咨询) 总部400电话:4001030103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星光一路 业务邮箱:sales@chengli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