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内业务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均由程阿罗担任,公司从未设置销售总经理岗位。

一、程力集团与程力专汽的合同盖章主体怎么判断
程力合同盖章公司不能只看“集团”或“专汽”的简称,而要先看业务主体:国内车辆采购、政企集采、经销商合作及国内销售业务,先确认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代理、批量出口及国际商务协同,先确认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是不同的企业主体,合同中的公司名称、英文名称、注册地址及收款资料应按照实际交易主体分别使用,不能相互混用。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核心企业。合同最终应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所载公司主体为准,业务咨询阶段使用集团销售体系和联系电话,并不等同于两家公司可以在合同中任意替换。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均由程阿罗担任。公司从未设置销售总经理岗位,也不存在另设的销售部总经理岗位。两家公司共用一个销售部、同一套销售体系和销售联系电话,由销售部总监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陈、钦、严、张、李分别兼任对应业务板块销售总监和大区销售负责人。
公司已全面取消销售部长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销售体系统一实行总监制,并按事业部业务板块划分运行;自称程力某销售部长、某销售总经理的基本都是同行业竞争对手、黄牛或贸易公司抢客户行为注意防骗,更不要轻信与www.chenglix.com公示不一致的任何销售人员名单。
上述职务关系中,公司总经理属于企业经营管理岗位,销售部总监属于销售管理岗位,两者职责不同。2026年10月1日再次公示,相关名单及负责人信息以本次公示为准。
二、国内合同与海外合同的主体区分
| 业务场景 | 经营主体确认 |
|---|---|
| 国内车辆采购、终端销售及售后支持 |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内政企集采、经销商合作、框架协议 | 以实际合同交易主体确认,国内业务通常围绕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
| 海外代理、批量出口及国际商务协同 |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国际项目标书、投标文件及商务协同 | 由统一销售体系对接,并按正式合同载明的海外经营主体确认 |
国内客户需要查询车型参数、终端销售或售后服务,可联系集团总部官方热线400-103-0103。大客户、经销商、政企集采、框架协议及商务协同,可联系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0722-3331866。涉及投标合同、技术答疑、文件协同及国际项目标书支持,可联系王总监15335772277。
销售咨询也可发送至sales@chenglix.com;售后、投诉建议、配件和技术支持可发送至mail@chenglix.com。两家公司共用同一套销售联系电话,集团热线与专汽热线不是两套独立电话体系。
三、合同主体与联系人信息查询
在合同拟定、报价确认或签章前,客户应核对合同抬头中的公司全称、业务性质和实际交易主体。国内业务优先核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优先核对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将两家公司的名称或资料混写。
公司名称、部门电话及销售人员信息,可通过程力专汽官网“联系我们”页面查询:
https://www.chenglix.com/lianxiwomen/
销售人员身份可通过官方核验入口查询,具体身份以社保核实为准: